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巴县民宿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巴县民宿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丹府办发〔2023〕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省州属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丹巴县民宿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丹巴县民宿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丹巴县民宿产业奖励申报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程序
本细则实行申报兑付模式。申报主体提出申请,经所属乡(镇)审核同意后,报相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汇总后提交县财政局形成年度兑付汇总表报县政府研究,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安排资金兑付奖励。
二、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应于每年8月1日—8月31日按照本细则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报受理单位审核,逾期当年不予受理。8月31日之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依次顺延至第二年进行申报。
三、受理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及相关乡(镇)。
四、政策细则
(一)对新引进的民宿投资主体,一次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建成正式营业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和租赁费用)的3%进行奖励,此项奖补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补助在评定当年兑现50%,第二、三年检查经评估为正常运营的,再分别兑现20%、30%。
申请材料:1.经营主体的各项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2.法人信息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3.投入资金佐证材料(包括资金使用发票或银行回执单等);4.审计报告;5.承诺书(附件1);6.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民宿产业投资商对集聚区闲置民房等进行集中租赁并开办民宿达3户、5户、10户以上且自登记之日起运营满一年,年度入住率达到40%以上的分别给予每户1万元、1.6万元、2万元奖励,扶持奖励资金由投资方和出租方各享受50%补贴。
(1)投资方申请材料:1.经营主体申报的各项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2.法人信息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3.集中租赁的合同及协议;4.承诺书(附件1);5.申请表(附件2)。
(2)出租方申请材料:1.出租方信息(包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乡村证明、银行卡号复印件等);2.租赁合同及协议;3.承诺书(附件1);4.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签订协议用于民宿建设及配套农旅、研旅、艺旅、康旅及星空帐篷露营等新业态的经营主体,且流转土地面积达5亩以上,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且流转期限在三年(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亩200元的奖励,实行三年期连续补助。
申请材料:1.申报经营主体的各项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2.法人信息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3.土地流转合同及协议;4.承诺书(附件1);5.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四)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整片开发历史文化村落、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集聚发展等级民宿,或引进高端连锁民宿品牌项目并建成营业的,可以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给予资金扶持及用地保障,并予以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申请材料:1.项目规划设计方案;2.项目审批资料;3.项目投资证明;4.项目建设情况报告;5.承诺书(附件1);6.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对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民宿,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评定为天府旅游民宿,一次性奖补20万元;评定为“圣洁甘孜”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获评多种品牌奖励的经营主体采取奖励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进阶升级的予以补差奖励(可迭加享受甘孜州相关激励政策)。
申请材料:1.经营主体的各项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2.国家、省、州级星评委认定文件;3.承诺书(附件1);4.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六)通过连锁、加盟、合资等模式,引进符合国家、省级登记民宿标准的知名民宿品牌、连锁品牌,投资建成并运营满一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申请条件:1.引进的知名品牌、连锁品牌民宿符合《知名品牌、连锁品牌民宿(建议)名录》;2.经营时间超过1年及以上。
申请材料:1.经营主体的各项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2.该品牌合作协议,品牌方质量监管佐证材料;3.申报知名品牌民宿和连锁品牌民宿须挂有该品牌民宿规范名称及标识度高的图片;4.承诺书(附件1);5.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七)对新引进的民宿、乡村酒店入驻3个(含)以上国内知名第三方平台,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首次年网络销售额合计超过50万元的民宿和乡村酒店,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1.经营主体的各项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2.经营主体与知名第三方平台协议书及合同;3.网络销售收入佐证材料;4.新引进的民宿、乡村酒店入驻的国内知名第三方平台截图及标识度较高的图片;5.承诺书(附件1);6.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八)对于新增上限纳统民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上限纳统的民宿企业,连续两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1.入统证明材料(县统计局出具);2.每月直报系统上报情况;3.年营业收入统计报表(县统计局出具并加盖公章);3.承诺书(附件1);4.申请表(附件2);5.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单位:县经信商务局
(九)对于成功新创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民宿综合体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级别晋升的按照相应标准增加差额部分奖励(可迭加享受甘孜州相关奖励政策)。
申请材料:1.民宿综合体星级评定文件;2.民宿综合体项目佐证资料(包括协议及合同、项目情况报告等);3.承诺书(附件1);4.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规划引领民宿集聚发展、鼓励历史文化村落、乡村旅游重点村(不含景区)打造民宿集聚区、社会企业自投入、自运营,运营时间一年以上,每个村累计建成客房100间以上,床位150个以上;住宿游客达2.5万人次以上;带动本村村民房屋出租、就业、土特产代销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经验收合格的,每年奖励村集体运营经费5万元。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阐述基本情况和申请事由);2.收入凭证;3.房间、床位、人数统计表;4.承诺书(附件1);5.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一)县级统筹优先安排特色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通路网、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和资金,完成公共部分的村道、水利设施、电网、路灯、供排水和污水治理、垃圾分类收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申请材料:1.相关项目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立项、可研、设计方案、财评等);2.申请表(附件2)。
受理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十二)对新引进投资的民宿企业以贷款方式获得绿色贷款的,当年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按照当期国家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借款合同及协议;3.银行借款凭证或借据(以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为准);4.还款凭证(包括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和提前还本凭证);5.利息清单、县内纳税情况等材料;6.申请报告(阐述基本情况和申请事由)。
受理单位:县财政局
(十三)鼓励民宿联盟协会在民宿标准化打造、等级民宿申报、民宿宣传营销、民宿从业人员培训、市场业务指导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县政府每年奖励民宿联盟协会工作经费10万元。
申请材料:1.佐证材料(包括标民宿联盟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目标;政策宣传资料、培训简报及方案、市场监管和指导计划、简报等);2.行业发展绩效报告。
受理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与《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巴县民宿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丹府办发〔2023〕31号)一致。
附件1:
申报承诺书
丹巴县XXX局:
本单位为申报XXX资金奖补,特向贵单位备案,并承诺如下: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本单位申报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均依据相关申报要求,并对全部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负责。
3.本单位自觉接受丹巴县XXX部门、县财政部门对奖补资金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如违反上述任一承诺或享受奖补后一年之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本单位自愿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全额退还已拨付的奖补资金。同时,自愿接受包括将本单位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曝光等措施: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旅游投诉事件、重大环境违法事件、社会影响恶劣事件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2.偷逃税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
3.因本单位行为造成严重负面舆情的;
4.发生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5.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情形。
申报单位/人(盖章/签字按印):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民宿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项目(民宿)名称 | 项目(民宿)归属地 | ||||||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完成时间 | ||||||
申请补助项目 | 申请补助金额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项目(民宿)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简述(不超过200字) | |||||||
申请补助资金用途(不超过200字) | |||||||
申报单位承诺 | 本申请表中所申报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 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公安局: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场监管局: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国内知名民宿品牌、连锁品牌名录
花筑、云上四季民宿、原舍、山水间微酒店、隐居乡宿、西坡、云尚、泊心云舍、路客LOCALS、松赞SONGTSAM、有家民宿、大乐之野Lostvilla、斯维登、花间堂、旅行家公寓、英卓INNJOY、裸心、美团民宿、喜悦秘境、喜岳云庐。